目前,商業銀行的信用卡中心是直屬總行的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機構,相當於省級分行機構,但自主程度略高。直接對總公司負責,有自己獨立的營業執照,是獨立法人。其設在各地的分中心、二級分中心也是獨立運作,很多也是獨立於對應銀行的營業執照,與對應的分行沒有直接關系,類似於兄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