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中註意以下六點:
1.對應禮品可按積分兌換標準兌換,附屬卡持卡人不能直接參與積分兌換。
2.兌換成功後,賬戶中相應的積分會立即扣除,已確認的兌換行為不能取消或更改。
3.信用卡積分只能兌換北京銀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的禮品,不能兌換現金或其他非指定物品。
4.各檔的兌換標準和規則以屆時最新的兌換活動公告或目錄為準。
5.如果部分紅利禮品數量有限,則采取兌換原則。如持卡人未在活動有效期內申請兌換,逾期不可兌換禮品。
6.不同積分活動重疊同時生效的,不同積分活動可獲得的最高活動積分作為有效交易積分計入賬戶積分,但不能同時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