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信用卡主人違約或逾期時,作為緊急聯系人是否應該承擔責任?答案很明確,如果緊急聯系人不存在合夥詐騙等任何行為,就沒有責任。銀行業可以更好地避免信用卡持有人的緊急聯系人的騷擾。商業銀行收集和使用消費者個人金融信息,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保護個人金融信息的通知》(銀發[2011]17)的相關規定,遵循合法、公正、必要的原則,明確說明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