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民事訴訟的標的,法律沒有作出限制,只要銀行想起訴欠款人,哪怕只有壹塊錢,法院也會受理的,關鍵在於銀行是否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