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詐騙,妳這屬於自願為別人償還信用卡,如果妳們之間有協議約定的話,對方屬於合同違約,可以依據協議上法院起訴。如果沒有協議,僅是口頭約定的話,這種情況很難取證,不好處理。
信用卡詐騙(又叫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並且必須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確無詐騙故意,即使違反有關信用卡管理規定獲取了財物,也不能以犯罪論處。如不知是偽造、作廢的信用卡而使用,善意透支,誤用他人信用卡等,均不能作犯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