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1.9《公安部關於辦理利用經濟合同詐騙案件的通知》第五條對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對贓款贓物的處理規定如下:
公安機關在辦理利用經濟合同進行詐騙的案件前,不得凍結資金或扣押物品。行為人實施詐騙的,犯罪後扣押、凍結的財產及其孳息應當返還被害人;權屬不清的,可以按照被害人騙取的錢物占查封、凍結的財產和孳息總額的比例返還被害人。行為人已將詐騙財物用於償還債務、支付貨款或者其他經濟活動的,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的,屬於惡意取得,應予追繳;如果是善意取得,就不會收回。
綜上所述,如果提前知道追回的事情,被盜的錢肯定能追回來。建議妳先根據自己的情況向當地司法機關了解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