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最近的ATM機進行查詢交易;
(2)報警;
(3)最近壹次護照原件復印件;
(4)將報警記錄和護照復印件傳真至發卡銀行指定的傳真號碼。
發卡行要求這樣做是為了證明信用卡現在在客戶手中,並且客戶在進行偽造交易時不在發生偽造交易的地方。
有了以上證據,發卡行壹般可以認定客戶的卡被記錄後被盜刷,不屬於客戶個人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