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銀行都在控制風險,大學生客戶的審核也不容易通過。如果年滿18周歲,且能提供穩定還款的財務證明(工作收入、名下房產車輛等。),還是有可能拿到卡的。
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學生發放信用卡應遵循審慎原則。不得向18周歲以下的學生發放信用卡(附屬卡除外)。向年滿18周歲且無固定工作或穩定收入的學生發放信用卡時,必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第二還款來源應具備相應的還款能力。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發卡前,必須確認第二還款來源已書面同意承擔相應還款責任,否則不得發卡。
這是銀監會《關於進壹步規範信用卡業務的通知》的要求,於2009年9月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