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金分期,又稱取現分期,壹般是由信用卡持卡人申請,或者發卡行主動邀請持卡人進行申請的壹種,將持卡人信用卡中額度轉換為現金,轉賬入指定借記卡(本行或他行),並分成指定月份期數進行歸還的壹種分期方式。
2、基本定義:為面對日前越演越烈的信用卡套現,許多銀行,例如華夏銀行易達金業務等,在對申請人進行相關資質審核後,將信用卡授信額度通過轉賬,將該筆款項以分期形式計入申請人賬戶中,提供變相的資金套現。
3、手續費:持卡人每月只需歸還固定本金以及手續費即可提前使用該筆現金。壹般現金分期的手續費率都會高於發卡行消費分期產品的手續費率,低於0.5‰循環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