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強險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辦理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規定辦理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該機動車,通知其按照規定辦理保險,並處以應繳保險費兩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