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受害人、經手人等當事人如實陳述案發經過情況的書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在辦卡開戶時的登記資料或被盜用、冒用信用卡用戶的資料。
4、被騙款項的銀行帳單,銀行催收通知憑據。
5、其他所掌握的證明犯罪嫌疑人利用信用卡詐騙的證據。
6、本罪起點:5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