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領取信用卡時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到銀行親自領取!
信用卡郵寄也是銀行用掛號信寄給客戶的家庭住址或工作地址。
妳必須親自簽收!
二:信用卡壹旦領取成功,需要本人親自在信用卡背面簽名!
商場刷卡消費時,必須當面簽收發票。
只有發票簽名與商場信用卡背面簽名壹致,交易才算成功!
三:找律師起訴銀行和商場!原因:銀行給別人發卡沒收到!
商場沒有檢查我的簽名筆跡!法院法警可以通過商場調取交易現場的監控錄像!
如果在銀行辦卡,還可以在發卡行調取當天辦卡的視頻來鎖定嫌疑人。
如果用掛號信寄,還可以起訴郵局,掛號信,不用我簽名就給別人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