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持卡人被債權人起訴的,如果欠款情況屬實,但是債務人暫時無力還款,則債務人可以在訴訟中主動與債權人和解、或者在法院主持下與債權人展開調解。
就信用卡債務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展開協商,通過分期履行、提供保證、適當延展期限等方式達成和解或調解,解決糾紛。
如果無法和解或調解,則法院應當依法作出裁判。<br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