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美國壹些商店和餐館為了吸引顧客,擴大營業額,在壹定範圍內有選擇地給顧客贈送壹種類似於金屬徽章的信用芯片,推出用信用芯片購買商品的信用服務。顧客可以在發行芯片的商店及其分支機構賒購商品,並按時付款。這就是信用卡的雛形。
65438年至0950年,美國商人弗蘭克·麥克納馬拉(Frank McNamara)與朋友合作,成立了“大來信用卡公司(Diners Credit Company)的前身“大來俱樂部”(Diners Club),為會員提供能夠證明其身份和支付能力的卡片,會員可以用這些卡片來收取費用。這種不需要銀行辦理的信用卡,屬於商業信用卡。
1952年,美國加州富蘭克林國家銀行首次發行銀行信用卡。1959,美國美國銀行在加州發行了美國銀行卡。
此後,許多銀行加入了發行銀行信用卡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