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確需借款,應在借款單上註明借款金額(信用額度)、利率、結算方式和周期,年利率不得超過24%。如果更高,可以增加手續費或管理費,將年費控制在6%以內。
3.建議以借款合同的形式借款,並註明還款事項(每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