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百度查詢,信用卡是夫妻間不可轉讓的。信用卡是銀行根據申請人的信用和收入狀況發放的。每張信用卡都有對應的持卡人,信用卡的使用和還款都由持卡人自己承擔。根據銀行的規定,信用卡僅供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他人。如果夫妻雙方需要共同使用信用卡,可以辦理附屬卡,附屬卡持卡人可以享受主卡持卡人的信用額度,但主卡持卡人仍需承擔還款責任。
任何能夠為持卡人提供信用證明,持卡人可以用該卡購物、消費或享受特定服務的專用卡,都可以稱為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