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信用卡不構成犯罪,但可能涉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偽造信用卡,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七十七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壹)偽造信用卡5張以上不滿25張的;
(2)偽造信用卡余額、透支額度20萬元以上不滿654.38+0萬元的;
(三)偽造空白信用卡50張以上不滿250張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