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住宅,但不得拍賣、變賣和清償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實施信用卡詐騙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信用卡詐騙罪包括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使用無效的信用卡、惡意透支他人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