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在壹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規定指出,“惡意透支”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仍超過三個月不歸還的透支行為。
信用卡欺詐判刑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惡意透支5000元以上為“數額較大”;惡意透支5萬元以上屬於“數額巨大”;惡意透支20萬元以上屬於“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