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發行信用卡的機構並不是銀行,而是壹些百貨商店、飲食業、娛樂業和汽油公司。顧客可以在這些發行籌碼的商店賒購商品,約期付款。
據說有壹天,美國商人弗蘭克·麥克納馬拉在紐約壹家飯店招待客人用餐,就餐後發現錢包忘記帶在身邊,不得不打電話叫妻子帶現金來飯店結賬。於是麥克納馬拉產生了創建信用卡公司的想法。1950年春,麥克納馬拉與他的好友施奈德創立了“大來俱樂部”(DinersClub),俱樂部為會員們提供壹種能夠證明身份和支付能力的卡片,會員憑卡片可以記賬消費。這種無須銀行辦理的信用卡的性質仍屬於商業信用卡。
1952年,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富蘭克林國民銀行作為金融機構首先發行了銀行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