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信用卡逾期180天,屬於惡意透支,應該盡快將欠款還清。
法律依據:《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第九條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公安機關刑事立案時尚未歸還的實際透支的本金數額,不包括利息、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歸還或者支付的數額,應當認定為歸還實際透支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