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作為擔保人(4S店),可以要求被擔保人(貸款買車人)對擔保人進行反擔保。也就是說,如果妳借錢買車不能按時償還銀行貸款,擔保人在為貸款人補償車貸後,有權為妳追索賠償金,可以向法院起訴反擔保人,保全反擔保人的財產,直至通過拍賣方式清償賠償金。反擔保合同為附加合同,隨借款合同的生效而生效;也是隨著借款合同的終止而終止,所以不填借款金額和期限問題不大。另外,如果是抵押房產,必須另外簽訂抵押合同。如果他們沒有記下抵押物品,也沒有和妳簽訂抵押合同,這個反擔保合同就是信用保證擔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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