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信用卡詐騙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其詐騙所得是贓款,贓款贓物,是非法財物,依法應全部追繳,不能以犯罪嫌疑人還了大部分的贓款,做為減輕處罰的依據,贓款最終是需要退還的。積極主動退賠贓款,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發布的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壹條 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