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證據:1,銀行賬單或催款單,銀行出具的存款收據,3。可以向法院申請收集證據,比如刷卡時的簽名和身份證明,對方銀行調取的當前視頻資料。
(3)可以先掛失卡片,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再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1條規定了以下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