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立即報警,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5~15日拘留,可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但如果詐騙行為累計數額超過2000-5000,就可以追究詐騙罪的刑事責任了。警察可以聯系銀行獲取卡號信息。
法律依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五十壹條 發卡銀行的權利:(壹)發卡銀行有權審查申請人的資信狀況、索取申請人的個人資料,並有權決定是否向申請人發卡及確定信用卡持卡人的透支額度。
(二)發卡銀行對持卡人透支有追償權。對持卡人不在規定期限內歸還透支款項的,發卡銀行有權申請法律保護並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三)發卡銀行對不遵守其章程規定的持卡人,有權取消其持卡人資格,並可授權有關單位收回其銀行卡。
(四)發卡銀行對儲值卡和C卡內的電子錢包可不予掛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