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起訴到法院,由法院主持或委托第三方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先歸還銀行債務。如果還有其他債務,只能在還清銀行債務後才能還清!
如果拍賣所得不足以清償銀行債務,余額將被消除!
如果其他債權人也起訴妳,如果拍賣所得不足以賠償,其債權也將消滅!
如果其他債權人現在不起訴妳,超過2年不起訴妳,就失去了勝訴的權利!
“失去勝訴權利”是指可以起訴,但法院不會主動主持依法質證。沒有質證就無法判斷事實,也無法判斷事實~ ~!
“2年”訴訟時效從債務發生的次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