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銀監會出臺規定,未開通的信用卡不允許年費;
直接註銷信用卡就好了;
用卡取消有45天的風險期;
該卡在此期間不能使用,但並未真正註銷;
如果申請銷戶前有未入賬的消費銀行,也可以在此期間向持卡人收取相應費用;
45天風險期過後,銀行不能向持卡人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