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自殺是指個體在復雜心理活動作用下,蓄意或自願采取各種手段結束自己性命的危險行為。不屬於違法犯罪,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另外如果屬於教唆自殺或者脅迫自殺的,教唆者或者脅迫者涉嫌故意殺人刑事犯罪,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債務人和債權人由於欠錢不還只是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所有違反這壹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民事糾紛分為財產關系方面的民事糾紛和人身關系的民事糾紛,其解決機制有自力救濟、社會救濟、公力救濟。發生了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有關單位、有關行政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借款人欠錢不還,應按照法律法規以及合同約定,在還清本金的情況下,支付利息以及產生的逾期利息。借款人依舊拒絕償還的,貸款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法院經審理確有借款事實存在的,判決借款人予以償還。如果借款人依舊堅決不予執行,貸款方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借款人財產,那麽借款人很可能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所以,欠債可以起訴,自殺屬於自己的行為跟欠債人無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壹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