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費縣的退休教師李中隨老人終於還清了欠款,隨後他大哭了壹場。
三年前,李中隨曾經教過的學生禹傳珍找到他,稱自家孩子在國外念書,錢周轉不開,希望李老師做擔保,幫忙借壹些錢。李老師對這個學生印象很好,學習成績好、人還樸實,於是答應了她,並幫她在壹借貸機構借了14萬元,又從同村李德富老人處分多次借來4萬元,***計18萬元。禹傳珍承諾三個月之後將借貸人的名字改成自己。然而,數月之後,禹傳珍及丈夫就消失了,63歲的李中隨被告上法庭,他的退休工資卡隨後被凍結。無奈之下,李中隨只得自己扛下債務,靠到海邊壘石壩、到內蒙挖土豆等體力勞動賺錢。幾年過去,李中隨終於償還完所有債務,工資卡也被解凍。
談到是否要報案,起訴禹傳珍,李中隨表示自己還是願意相信她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才不露面。如果她露面,也不會起訴她,就當這些錢丟了。
李老師的遭遇引來網友壹片同情,網友紛紛誇贊他的善良,稱善良的人不應該受到如此不公的待遇。禹傳珍的行為辜負了老師的壹片好心,應該報警,要求她承擔相應的責任。
師生之間本沒有利益糾葛,應該是最純粹的關系,而偏偏有人利用這種真情,套路自己的老師,實在令人費解和氣憤。遇到困難找到十幾年不見的老師借錢,老師出於信任,全力以赴幫助了她,她卻既不露面也不償還債務,將全部壓力拋給善良的老師,讓已經退休的老師不得不以繁重的體力勞動賺錢還債,這種毫無道德的套路,讓人感到心寒。
現代社會,像禹傳珍這樣為了個人私利、不惜犧牲幫助他們的人大有人在。然而,善惡終有報,壹時占了便宜終有自食惡果的壹天。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借錢的人如果不還錢,擔保人確實需要承擔償還債務的義務,但是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後,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債務人償還自己因為其擔保造成的經濟損失。
對於這樣不感恩,甚至坑害自己、玩消失的學生,李老師沒有必要顧念過去的情誼,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因完整的保留了當時借貸的憑證,李老師可以向法院起訴禹傳珍夫婦,主張償還自己為其墊付的錢。
當然,也有網友對李老師提出了批評。作為受尊重的老師,在不清楚禹傳珍這十幾年境遇和狀況的情況下,李中隨不應該憑印象輕易參與到學生的借貸,更不應該在發現禹傳珍夫婦玩消失得時候默默承受,獨自償還完債務。這不僅讓禹傳珍夫婦置身事外,更助長了借錢不還的歪風邪氣。作為為祖國培養下壹代人才的老師,應該以身作則,做合理合法讓人尊重的事,遇到這種不正常現象,就應該以法律手段捍衛公理,為學生做出表率。
網友的批評不無道理。我們理解李中隨老師那顆善良的心,也懂得李老師不想因此事給禹傳珍家庭帶來更多麻煩的心理,他內心還是想給禹傳珍迷途知返、主動認錯的機會。但是事隔數年,禹傳珍從未主動聯系李老師,也從未對欠債壹事有任何行為,可見她已經下定決心,將此事賴到底。可以推測,禹傳珍之所以要讓老師為她貸款,可能是因為她的信用已經破產。對這樣的人,只有依法起訴,才能讓她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
對於老師為學生借錢擔保的事,妳怎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