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積金的提取政策允許購房人在購買外地住房時,申請提取北京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但需要註意的是,具體的提取條件和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壹、提取條件
1.申請人需為北京市公積金繳存職工,且公積金賬戶狀態正常。
2.申請人需購買外地住房,並能提供相關的購房證明材料。
3.申請人需符合北京市公積金提取政策的其他相關規定。
二、申請流程
1.準備相關材料:包括購房合同、首付款發票、身份證、公積金聯名卡等。
2.線上或線下申請:申請人可通過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或線下服務窗口提交提取申請。
3.審核與辦理: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請後,會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申請人可辦理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余額轉入指定賬戶。
三、註意事項
1.提取金額:根據北京市公積金政策,提取金額可能受到壹定限制,具體金額需根據政策規定和申請人實際情況確定。
2.提取時間:申請人需註意提取申請的時間節點,確保在購房後的壹定時間內完成提取申請。
3.材料真實性:申請人需確保提供的購房材料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信息,可能導致提取申請失敗或被追究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
外地買房可以提取北京公積金,但申請人需滿足壹定的提取條件,並按照規定的申請流程進行操作。在申請過程中,申請人需註意提取金額的限制、申請時間的節點以及材料真實性等問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