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貨幣政策“結構性寬松”的情況下,監管部門對銀行違規發放貸款的行為持續嚴查。近日,包括富滇銀行大理分行在內的多家銀行收到罰單,違規發放商用房貸款、個人經營貸款、個人消費貸款違規流入 房地產 市場等,以及信貸業務管理不審慎的情況。
11月4日,中國銀保監會大理監管分局對外通報的行政處罰信息:因信貸業務管理不審慎;違規發放商用房貸款,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被罰款85萬元。
商業用房貸款,是指對在房地產三級市場上購買或抵押商業用房的個人發放的貸款,即用於購買 商鋪 或辦公用房等具有個人產權的商業用房的個人貸款。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嚴查信貸資金違規流入 樓市
在“房住不炒”的主基調下,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市,壹直是金融監管部門查處的重點。去年3月,銀保監會、住建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提出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加強信貸需求審核、加強貸款期限管理、加強貸款抵押物管理、加強貸中貸後管理、加強銀行內部管理、加強中介機構管理等要求。其中,加強銀行內部管理方面,要落實主體責任,完善內部制度,強化內部問責,加強經營用途貸款監測分析和員工異常行為監控。同時,加強貸中貸後管理方面,要嚴格落實資金受托支付要求,加強貸後資金流向監測和預警。要和借款人簽訂資金用途承諾函,明確壹旦發現貸款被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要立刻收回貸款,壓降授信額度,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挪用經營貸購房被納入征信
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市,受到處罰最多的還是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樓市的情況。
當前,多地首套房貸款利率下調到了“3時代”,會有壹批高利率“站崗買房人”會選擇利率較低的經營貸過渡。此外,也有壹些沒有首套房資格的購房者,在貸款中介的幫助下鋌而走險,選擇利用經營貸購房。
2021年6月,中國銀保監會表示,將對壹些城市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的苗頭采取措施,保持高壓監管態勢,挪用經營貸買房的,將收回貸款、報送征信系統,並還會影響後期貸款。
不過從後續的情況來看,處理問責的對象主要還是銀行和貸款中介機構,對企業和個人挪用經營貸買房的處罰案例比較少見,可購房者也切不能以身試險。
經營貸買房違規且存在風險
無論是用經營貸買房,還是用經營貸置換房貸,其中都有不小的風險和隱患。
首先,經營貸雖然能夠為購房者節省部分利息負擔,但經營貸期限往往低於房貸,加重每壹期本息還款壓力。對於資金實力有限的普通購房者來說,個人流動資金會被壓縮,既增大了還款壓力,也有損於應對意外風險的能力。其次,整個辦理過程中,涉及到的各種費用,這筆隱形成本也不是小數目,尤其是如果涉及到墊資,費用還是比較高的,看似節省了總利率,實質上則可能會遭受更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