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更好地落實教育部依法辦學和“依法治教”的要求,有效規範全日制本科、專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武漢傳媒學院。學院代碼:13686。武漢傳媒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民辦高校。學校設有影視學院、播音與主持學院、設計學院、人文藝術學院、新聞與傳播學院、媒體技術學院、文化管理學院等七個學院。有365、438+0個本科專業和6個專科專業,包括廣播電視學、傳播學、網絡與新媒體、播音與主持、廣播電視編導,還有多個專業培養方向。
第三條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並經考核合格,由武漢傳媒學院授予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凡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武漢傳媒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學校招生的主要類別是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的學生。
第五條學校招生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結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校設立由學校主要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全面領導和監督。
第七條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根據湖北省教育廳下達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年度分專業招生計劃和分省生源計劃,並登錄“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學校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在招生省份規定的時間內將不同省份、不同專業的生源計劃發送(送)到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並同時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學校嚴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計劃招生。
第四章入學考試
第十壹條報考我校各專業(含藝術類專業和文化課)的考生均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
第十二條在經湖北省教育廳和相關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並備案後,學校可在相關省份組織藝術類專業測試。
第五章入學規則
第十三條被學校錄取的考生應填報我校的誌願。
第十四條在考生專業安排上,不存在專業等級差別。根據考生的分數和專業誌願確定考生的專業。當所有考生的專業誌願都不能滿足時,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如果他們不服從專業調整,他們將被解雇。
第十五條參加全國統壹高考的科目以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六條我校承認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七條學校各專業錄取不限制男女比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普通文理科涉及專業錄取原則: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到低安排錄取。藝術類相關專業以統考或聯考成績為依據,湖北省美術與設計、音樂、戲劇與影視學(表演類專業)按湖北省綜合成績錄取;戲劇與影視學類(播音主持藝術專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戲劇影視編導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按高考綜合成績和各專業統壹考試成績招生;戲劇影視導演、戲劇影視文學按廣播電視編導統考成績錄取,攝影類專業按藝術設計統考成績錄取;舞蹈類專業根據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壹考試成績折算的綜合成績錄取。考生成績構成為:(高考文化成績+成績優異加分)×10-6+專業統考成績。湖北省外舞蹈類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其他藝術類專業按專業成績×60%+文化成績×40%從高到低錄取(學生所在省級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我校組織了藝術類專業測試的相關專業錄取原則: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過線的前提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者,文化成績相同者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文理科統壹安排。如果學生人數不足,也可以同意同級及以上院校相同專業的合格分數線。
第十九條我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外語的考生。然而,學生進入學校後,英語是安排教學的第壹外語。
第六章新生及其他入學
第二十條根據湖北省當年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新生在辦理入學手續時必須向學校繳納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壹條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將進行全面資格審查(含體檢)。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藝術類專業新生入學後應進行復檢。復試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取得我校學籍的全日制本科、專科在校生,如家庭特別困難,可在入學前在當地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二十四條學校設有多項優秀學生獎學金,包括校級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第七章附則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武漢傳媒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武漢傳媒學院聯系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潛龍島鳳凰大道2號郵編:430205招生辦聯系電話:027-81979007、81979076、8197965438(傳真)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