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貸款騙局的特點:放款條件非常容易。要求提前支付費用。公司證件、信息不明確。網站宣傳、規模小。犯罪主體技術性強。是壹種隱匿性很強的犯罪行為。網絡的虛擬性質使犯罪分子無需與受害者面對面接觸即可開展欺詐活動。而且,犯罪分子在詐騙過程中經常使用虛假的身份證件等相關信息,難以追蹤定位。
犯罪證據難以取得。電腦中的數據容易被篡改和刪除,刪除後不留痕跡。此外,很多信息系統在向用戶提供服務時沒有很強的安全設置,不具備數據保護等功能。犯罪分子破壞、竊取數據後,系統不會自動保留犯罪痕跡,因此事後取證和調查難度較大。犯罪成本低,收入高。犯罪分子不需要鎖定特定的犯罪對象。他們可以通過在互聯網上的計算機上點擊鼠標來修改信息或發布欺詐信息。在很短的時間內,他們往往會獲得大量甚至巨額的收入。
1、網絡貸款詐騙犯罪範圍很廣。網絡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因此這種犯罪的犯罪地點不僅限於壹個地區甚至壹個國家,而且受害者也可能分布在多個省市甚至多個國家和地區,這就是直接導致國內多個司法機關或多個國家和地區對此類犯罪有管轄權。
2、壹是要加大查處力度,加大違法犯罪成本。網絡金融詐騙屬於貪婪犯罪,主要區別於傳統犯罪。在“互聯網”時代,司法機關應高度重視此類犯罪的社會危害性。網絡金融詐騙與傳統金融詐騙在侵犯財產合法權益、破壞財務管理秩序方面沒有實質性區別。網絡金融詐騙犯罪的社會危害性不可低估,因犯罪手段和場所不同,應完善案件線索發現、受理機制和快速查處機制,努力提高偵查和司法鑒定水平,以及對新型案件和疑難復雜案件的識別能力,特別是電子數據的收集、修復、審查和判斷能力。最高司法機關要加強研究,制定有關電子數據的相關規定,為依法懲治網絡犯罪奠定堅實的證據基礎。通過依法加強查處力度,最大限度減少犯罪數量,增加違法犯罪成本,有效震懾犯罪分子,防止網絡金融詐騙的發生。
3、二是加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擠壓犯罪空間。網絡金融詐騙是壹種新型犯罪。通過網絡非法集資、釣魚網站詐騙、“偽P2P”、網絡金融詐騙等典型案例,提示常見違法犯罪手段,教育群眾特別是網絡投資者如何識別網絡金融詐騙,以及如何識別合規互聯網金融,例如,檢查網站的註冊備案是否真實可信,互聯網金融平臺是否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投資項目是否已經獲得批準和批準。相關部門發布。此外,還應提醒投資者理性對待高回報承諾的網上理財公示,提示投資者被騙後及時舉報,並保存相關證據,如頁面照片、電腦截圖等。提高防範意識,才能有效擠壓違法犯罪的空間。
4、三是強化風控體系建設,提升互聯網金融平臺安全。加大資金投入,加強技術創新,通過360安全中心等技術攔截金融投資釣魚網站;引入第三方服務商的數據和技術,提高互聯網金融平臺的風控和反欺詐能力;做好互聯網金融平臺系統升級工作,加強日常檢查,及時發現和改進系統漏洞;完善征信體系,充分利用大數據,便利互聯網金融參與者的身份識別和信用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