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信托貸款是否屬於金融機構流動資金借款
銀行貸款與信托貸款存在著很大的差異。銀行貸款是比較標準化的產品,產品的價格即利率的彈性比較小。信托貸款具有很強的個性化色彩,區別對待。信托貸款的靈活性表現為定價靈活、風險與收益靈活匹配、放款靈活,滿足客戶的個性化需求。
2.信托貸款與信托投資是相互結合和互相轉化的,滿足信托資金運用的最大化,在風險與收益的結合點上力求最大平衡。
3.信托公司發放信托貸款,常與借款人約定控制企業公章,以及限制擔保、借款、資產處置和關聯交易等重大經營活動,實時掌握企業經營和財務狀況,出現了所謂債權股份化的趨勢,這是銀行貸款所不具備的特點。銀行往往從企業財務指標、管理指標、行業指標等方面評價企業的債務清償能力和風險度,但並不對企業經營管理施加積極的主動影響,其處罰措施之威懾力有余,影響力則不足,效果往往不彰。而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則是雙刃劍,容易招致多家銀行同時收貸,或者導致借款人經營更加困難。
4.信托公司具有直接投資功能,既可以在發放貸款的同時直接進行股本權益性投資,更增強了對投資項目的控制力。同時,如果項目凈資產回報率高,信托公司不但可以保證貸款安全,而且還分享企業資本增值性收益,如果將來上市,長期投資的綜合收益率較高。有的信托公司推出的夾層融資,即通過股權和債權的混合融資,兼顧多種運用方式之利。
5.信托貸款與投資具有轉化的特點。信托公司在階段性信托投資時,通過公司股東回購股權的方式向企業融資,將股權融資轉換成債權融資,既可以以股東資格指派董事參與經營和決策,還可以在設計產品時讓股東承擔回購義務以及第三人對該回購義務提供擔保,這就擴大了債務償還的保障渠道。
6.除了股權外,信托公司還可以通過附條件轉移所有權的方式購買企業的不動產、應收債權等資產,向企業融資,或者以擔保信托的模式為信托貸款提供擔保,在我國所有權讓與擔保制度付之闕如的情況下,獲得了良好的保障效果,還回避了擔保制度所否定的流質、流押之弊。這些靈活的組合運用方式為金融產品創新註入了新的元素。銀行囿於不能直接投資的限制,在以貸款債權運用存款資金時,不能主動地配合運用物權和股權,限制了產品創新的空間。
二、什麽是信托貸款?
信托貸款定義信托貸款是指信托機構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運用信托存款等自有資金,對自行審定的單位和項目發放的貸款。信托貸款分類信托貸款按委托人是否提出特定要求為標準,可劃分為兩大類:甲類信托貸款和乙類信托貸款;以貸款的用途分,可劃分為固定資產信托貸款、流動資金信托貸款和臨時周轉信托貸款。
根據項目選定主體的不同以及委托人的不同標準和要求,將貸款分為甲類信托貸款和乙類信托貸款。
所謂甲類信托貸款,就是由委托人指定貸款項目,項目風險由委托人負責;乙類貸款則是由受托人選定項目,風險相應由受托人承擔。信托貸款與委托貸款的區別委托貸款的對象和用途由委托人指定,而信托貸款的對象和用途由信托機構自行選定;國家對委托貸款的管理較松,而對信托貸款的管理則與銀行貸款壹樣偏嚴。
和銀行貸款相比,信托貸款的利率有壹定的浮動幅度,因此,信托機構可以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對壹些企業特殊而合理的資金需要給予支持。信托貸款的主要業務信托貸款業務主要有聯營投資信托貸款、技術改造信托貸款、補償貿易信托貸款、住房信托貸款等。
三、什麽是流動資金貸款信托?
信托公司不單單是放貸款給政府的,有放給公司,有放給個人。放給個人就是恒昌公司挑出優質貸款人後,推薦給對外經濟貿易信托公司來認購這些債權!
四、信托貸款是否屬於金融機構流動資金借款
銀行貸款與信托貸款存在較標準化的產品,產品的價格即利率的彈性比較小。信托貸款具有很強的個性化色彩,區別對待。信托貸款的靈活性表現為定價靈活、風款靈活,滿足客戶的個性化需求。
2.信托貸款與信托投資是相互結合和互相轉化的,滿足信托資金運用的最大化,在風險與收益的結合點上力求最
3.信托公司發放信托貸款,以及限制擔保、借款、資產處置和關聯交易等重掌握企業經營和財務狀況,出現了所謂債權股份化的趨勢,這是銀行貸款所不具備的特點。銀行往往從企業財務指標、管理指標、行業指標等方面評價企業的債務清償能力和風險度,但並不對企業經營處罰措施之威懾力有余,影響力則不足,效果提前到笑槐期則是雙刃劍,容易招致多家銀行同時收貸,或者導致借款人經營更加困難。
4.信可以在發放貸款的同時直接進行股本權益性投資,更增強了對投資項目的控制力。同時,如果項目凈資產回報率高,信托公司不但可以保還分享企業資本增值性收益,如果將來上市,長期投資的綜合收益率較高。有的信托公司推出的夾層融資,即通過融資,兼顧多種運用方式之利。
5.信托貸款與投資具有轉化的特點。信托資時,通過公司股東回購股權的方式向企業融資,將股權,既可以以股東資格指派董事參與經營和決策,還可以在設計產品時讓股東承擔回購義務以及第三人對該回購義務友大了債務償還的保障渠道。
信托公司還可以通過附條件轉移所有權巧櫻的方式購買企業的不動產、應收債權等資產,向企的模式為信托貸款提供擔保,在我國所有權讓與擔保制度付之闕如的情況下,獲得了良好的保障效制度所否定的流質、流押之弊。這些靈活的組合運用方式元素。銀行囿於不債權運用存款資金時,不能主動地配合運用物權和股權,限制了產品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