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現在還沒實行全國統壹不動產登記,而且老公房、房改房、集資房、央產房、軍產房、福利房、等等,和商品房還不壹樣,所以目前來看,和原來差不多,只要經濟實力夠,壹個人名下可以有n套房。國家法律法規並沒有對買房的數量作出限制性規定,壹個人名下可以買的房產數量是不受限制的。只是有些城市實施了限購政策,在部分限購城市,壹個人的名下只可以擁有兩套房子,否則無法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這個需要區分不同城市、不同政策情況。目前有些城市放開了限購,但是壹些壹線城市還是實行限購。通常限購的話,如果是本市戶口壹個人可以擁有兩套房子,非本市戶口的只能有壹套,是以家庭為單位的。不限購的話,只要經濟實力夠,壹個人名下可以有多套房子。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八條
不動產以不動產單元為基本單位進行登記。不動產單元具有唯壹編碼。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統壹的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登記簿應當記載以下事項:
(壹)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二)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三)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四)其他相關事項。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壹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