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個人汽車貸款的審查與審批
1、貸款審查貸款審查人負責對借款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查,對貸前調查人提交的面談記錄等申請材料以及貸前調查內容是否完整等進行審查。
2、貸款審批
貸款人應根據審慎性原則,完善授權管理制度,規範審批操作流程,明確貸款審批權限,實行審貸分離和授權審批,確保貸款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
三、貸款的簽約與發放
1、貸款的簽約
對經審批同意的貸款,應及時通知借款申請人以及其他相關人(包括抵押人和出質人等),確認簽約的時間,簽署《個人汽車貸款借款合同》和相關擔保合同。借款合同應符合法律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其流程如下:
(1)填寫合同
貸款發放人應根據審批意見確定應使用的合同文本並填寫合同,在簽訂有關合同文本前,應履行充分告知義務,告知借款人、保證人等合同簽約方關於合同內容、權利義務、還款方式以及還款過程中應當註意的問題等。
(2)審核合同
① 合同填寫完畢後,填寫人員應及時將有關合同文本移交合同復核人員進行復核。同筆貸款的合同填寫人與合同復核人不得為同壹人。
② 合同復核人員負責根據審批意見復核合同文本及附件填寫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合規性,主要包括文本書寫是否規範,內容是否與審批意見壹致;合同 條款填寫是否齊全、準確;文字表達是否清晰;主從合同及附件是否齊全等。
③ 合同文本復核人員應就復核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與合同填寫人員溝通,並建立復核記錄,交由合同填寫人員簽字確認。
(3)簽訂合同
合同填寫並復核無誤後,貸款發放人應負責與借款人(包括***同借款人)、擔保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簽訂合同。
2、貸款的發放
(1)落實貸款發放條件
貸款發放前,應落實有關貸款發放條件。其主要包括以下條件:
① 確保借款人首付款已全額支付或到位;
② 需要辦理保險、公證等手續的,有關手續已經辦理完畢;
③ 對采取抵(質)押和抵押加階段性保證擔保方式的貸款,要落實貸款抵(質)押手續;
④ 對自然人作為保證人的,應明確並落實履行保證責任的具體操作程序
(2)貸款發放
貸款發放條件落實後,貸款發放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將貸款發放、劃付到約定賬戶,按照合同要求借款人需要到場的,應通知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證件到場協助辦理相關手續。貸款發放的具體流程如下:
① 出賬前審核。
② 開戶放款。
③ 放款通知。
四、支付管理
貸款人可以采用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個人汽車貸款可以采取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兩種方式發放貸款資金。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銀行應明確受托支付的條件,規範受托支付的審核要件,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時提出支付申請,並授權貸款人按合同約定方式支付貸款資金。
受托支付的操作要點包括:明確借款人應提交的資料要求;明確支付審核要求;完善操作流程;合理確定流動資金貸款的受托支付標準;要合規使用放款專戶。
貸款銀行應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後做好相關細節的認定記錄。
五、貸後管理
個人汽車貸款的貸後與檔案管理是指貸款發放後到合同終止前對有關事宜的管理,包括貸後檢查、合同變更、貸款的回收、貸款風險分類與不良貸款管理以及貸後檔案管理五個部分。
1、貸後檢查
貸後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借款人情況檢查和擔保情況檢查兩個方面。
(1)對借款人進行貸後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 借款人是否按期足額歸還貸款;
② 借款人工作單位、收入水平是否發生變化;
③ 借款人的住所、聯系電話有無變動;
④ 有無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或還款意願的突發事件,如卷入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仲裁程序,借款人身體狀況惡化或突然死亡等;
⑤ 對於經營類車輛應監測其車輛經營收入的實際情況。
(2)對保證人及抵(質)押物進行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 保證人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② 抵押物的存續狀況、使用狀況和價值變化情況等;
③ 質押權利憑證的時效性和價值變化情況;
④經銷商及其他擔保機構的保證金情況;
⑤對以車輛抵押的,對車輛的使用情況及其車輛保險有效性和車輛實際價值進行檢查評估;
⑥ 他可能影響擔保有效性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