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手續有哪些
1、首先確認房屋未辦理過抵押登記
2、提交銀行所需資料
(1)借款人身份證,戶口薄
(2)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未婚需出具未婚證,離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婚),已婚需出具配偶身份證,戶口薄
(3)借款人單位出具半年內收入證明或當地納稅證,房屋產權證
3、銀行審查資料,合格後指派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評估
4、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銀行需要核對原件,留復印件(身份證3份,其他1份),單身證明(未婚或離婚)需要留原件,房證、土地證有的留原件有的不留,並準備復印件1份,工資證明留原件。
5、銀行放款到借款人指定的銀行帳戶
6、銀行審批通過後需要到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期房需要辦理預抵押),銀行領到他項權利證書後放款給借款人,核對原件留復印件1份。
另外提醒同借款人壹樣,未婚證應叫“單身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辦理順利需要1個星期,還有期限不同利率不同,房產評估價格壹般高於市場價值。
房屋抵押流程是什麽:
1、提交材料;
2、房屋交易大廳受理材料;
3、十個工作日領證;
抵押權設立登記必須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以已購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購房合同,其產已購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原件;
4、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5、主債權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房屋權證(原件及復印件),***有的房屋還需提交***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意見原件(***有人***同簽訂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有的房屋,以其份額設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有權人的***有權證及***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
7、未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的,申請房屋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壹並辦理的,提交抵押權人簽署的領取房屋他項權證後向借貸人放款的具結原價;
8、抵押當事人認定的已銷售和辦理轉移登記房屋的清單原件(房地產開發項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壹百九十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沒有過錯的,根據行為人的經濟狀況對受害人適當補償。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醉酒、濫用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千壹百九十壹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壹千壹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壹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壹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壹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壹方追償。提供勞務壹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壹方損害的,提供勞務壹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壹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壹方補償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