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 根據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提供的個人信用報告,如果借款申請人或***同借款人信用記錄有連續6次或累計10次的不良記錄,不能申請貸款(已結清的助學貸款12個月以上的除外)。
附:公積金貸款條件
(壹)繳存的條件及要求:
1、借款申請人及所在單位均正常匯繳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從開戶之日算起)。
2、欠繳3個月(含)以上,6個月以下的,在恢復正常匯繳後方能申請貸款。
3、欠繳6個月(含)以上的,在恢復正常匯繳並按月正常匯繳滿6個月後方能申請貸款。
4、月匯繳額未達到本市當年最低匯繳標準的,在達到本市當年最低匯繳標準並按新標準正常匯繳滿6個月後方能申請貸款。
5、軍人自主擇業的,從開始匯繳住房公積金起可以申請貸款,貸款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住房公積金匯繳年限,繳存十年內未申請貸款的,視同放棄貸款機會。
(二)收入條件及判斷依據
1、收入條件
借款申請人應具備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的能力。
2、收入判斷依據
①工資收入。 審查收入時,以借款人及***同借款人近12個月工資收入的銀行流水(必須是正常從單位賬戶轉到個人賬戶)並加蓋銀行業務章作為判斷其收入的依據。如存在以現金形式發放的工資,必須提供單位工資記賬憑證和明細並加蓋單位財務章或公章,貸款業務經辦人須上門調查核實。
②其他收入。 借款申請人及***同借款人有其他正當、穩定的收入,並能提供相關證明,可作為認定收入的依據(借款申請人及***同借款人創辦私營企業的,所提供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必須為法人代表,同時需提供相關部門的繳稅憑證,以繳稅憑證核算的收入為依據,按政策不需繳稅的以每月2000元收入核算)。
③住房公積金繳存額。 同時可以以借款申請人及***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金額、繳存比例來反推收入金額,並以反推結果作為判斷其收入的參考。被中心核定為困難企業的,其企業職工的收入須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金額、繳存比例反推的結果為準。
以職工住房公積金月匯繳金額、匯繳比例推算收入的公式為:
個人月收入 = 住房公積金月繳額÷(單位匯繳比例+個人匯繳比例)
在以住房公積金反推收入時,如遇個人住房公積金匯繳標準發生變化,則按新匯繳標準正常繳滿6個月後,方可將新匯繳標準作為反推收入的依據。
以上收入依據采用就低原則。
(三)購房的條件及要求
1、近壹年內在本市合法購買自住住房,已付清規定比例的房款,並提供了相關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2、近壹年內在本市合法建造自住住房,房屋已封頂且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並提供了相關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3、住房用地為國有出讓用地的,可以申請貸款;
4、住房用地為國有劃撥用地的,壹般不能申請貸款,但所購住房是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可以申請貸款;
5、在農村宅基地上建房的,借款申請人及***同借款人中有壹方的戶籍在建房地所在的村,可以申請貸款,但必須另外提供合規的商品住房作抵押。
(四)信用記錄良好
根據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提供的個人信用報告,如果借款申請人或***同借款人信用記錄有連續6次或累計10次的不良記錄,不能申請貸款(已結清的助學貸款12個月以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