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積金賬戶封存流程
1.裝置的內部密封。自工資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單位應當到經辦銀行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封存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
2、下崗職工經職工代表大會批準,經職工本人同意停止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也應辦理封存手續,並在單位賬戶上蓋章。
3、由原單位集中存儲的30日內職工的住房公積金余額,轉入住房公積金集中存儲賬戶統壹存儲管理。
二、公積金賬戶封存材料
1,省級住房公積金變動清單壹式兩份
2、與《省級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電子數據盤壹致。
3.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4.工作變動提供工作調動程序。
5、離、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員工提供有效的死亡證明文件。
擴展數據
住房公積金封存後的處理辦法
1.取出已繳納的公積金。如果是因為辭職,也就是說不在原單位工作,可以申請取出繳存公積金。但要按照住房公積金提取辦法辦理申請手續,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1年內;
(2)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已購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6)戶口遷出本市,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7)非本市常住居民或本市農業戶口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已轉入管理中心指定賬戶且未重新就業滿2年的;
(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不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無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其賬戶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專戶封存管理。員工符合調動或提取條件時,應向中心提出申請。
3.有新工作新單位的,可以由新單位解封繼續繳費。只有員工符合轉崗或提取條件,才能提取。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退休職工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
參考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賬戶印章
參考百度百科-公積金的存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