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公積金貸款申請已獲批準且所有程序已完成,則即使您辭職或公積金被停止和封存,也不會影響公積金貸款,但您應按時向貸款卡收費,以免影響貸款扣款。
2.申請好貸款後,您必須按月償還貸款或提前還清貸款。公積金的暫停不會影響貸款的償還,但要確保每個月妳的賬戶裏都有錢償還貸款。
3.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根據國家規定,所有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員工都可以根據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在最新公布的《征求意見稿》中提出,除單位和職工外,沒有職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由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並享有提取、貸款等權利,這對於壹些靈活就業人員來說無疑是壹大利好。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記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情況。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比例。
第十七條新入職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職工自調入職工發放工資之日起繳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自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納並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至住房公積金賬戶,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