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助學貸款申請條件: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2、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有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行為;5、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6、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無法支付學費與住宿費;7、符合國家助學貸款規定的其它條件。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
第壹條國家助學貸款適用於中華人民***和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和臺灣地區)高等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第二條國家助學貸款是以幫助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日常生活費為目的,運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重要形式。
第三條中國工商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管理辦法由中國工商銀行制定,報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後執行。
二、助學貸款申請的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①家庭經濟困難;②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行為;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三、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壹、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1.申請人需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若是未成年人,就必須要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2.申請人需遵紀守法,
3.申請人要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4.申請人的情況得是因為家庭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等;
5.申請人要經由其所在學校的審查同意。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1.申請人需要為能力,具有中華人民***
2.申請人要誠實守信,遵紀守法,沒有違法的行為;
3.申請人必、高等職業學校或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
4.申請人在入學前的戶籍,以及其父都需在本地;
5.申請人需滿足家庭經濟困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
第三十八條國家、社會對符合入難的兒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種形式的資助。
第四十三條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
(壹)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學金;
(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書;
(四)對學校給予的處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十二條國家鼓勵運用金融、信貸手段,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
四、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應符合什麽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並持有中華人民***和國正式居民身份證;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3、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行為,學習刻苦,能正常完成學業;
4、家庭困難,在校期間其家庭不足以支付該生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
5、嚴格遵守國家,經辦銀行以及國家助學貸款的各項規定,承諾正確使用所貸款項並按規定履行還貸義務;
6、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通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家助學貸款的發放範圍、條件和標準
發放範圍:
1、貸款對象:我校除畢業班外在冊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學生。
2、貸款人數比例:不超過學院在校學生數的20%。
為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施行國家助學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