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房產證抵押怎麽辦?
作為抵押物的房產證是必須押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而不是銀行及公積金管理中心。
妳在辦理抵押登記以後,妳抵押物的房產證會被押在房地產管理部門,由房地產管理部分發給妳壹本他項權利證書,妳把他項權證給銀行就可以了(因為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機構,不能發放貸款,所以公積金貸款都是委托銀行來發放,所以他項權證是給銀行而不是公積金管理中心)。等妳貸款還清以後,憑還款憑證,到銀行把他項權證拿出來,再把他項權證拿到房地產管理機關換妳的房產證。
如果妳用於抵押的房產不是妳所購買的房產,那中心就更不可能押妳所購房屋的房產證了。貌似“中心”沒有這個權力。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話,只要妳能夠提供妳購房的有效憑證,比如:二手房購房協議啊(經公證)、購房時的貸款合同啊(當然是住房貸款啦,消費貸款就別想了)之類。
二、要取住房公積金,房產證抵押了怎麽辦
法律分析:房產證抵押房產局會加蓋抵押章,蓋章之後在把房產證退還給妳,再拿房產證去公積金管理處提取公積金就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三、房產證抵押後,還能提取公積金嗎?
房產證抵押後可以提取公積金,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再行購買房屋時,是可以將公積金提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