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買房。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規定年限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買房子。繳存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提取金額不能超過購房金額;
3.提取和償還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可以提取用於償還住房貸款,包括商業性住房貸款、公積金貸款和組合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件;
2、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或者提取公積金後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
3.在市域範圍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兩用房),並有相關手續、證件和已按規定比例交付的自籌資金;
4.有穩定的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6.同意按照本辦法和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的有關規定按時履行還款義務。
綜上所述,住房公積金也可以貸款買房。只要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至規定期限,壹般為6個月或12個月,就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無論是異地貸款還是本地貸款。而且公積金貸款買房相對商業貸款來說比較便宜,利息也比較低。住房公積金可用於支付配租或政府租金補貼的經濟租賃住房租金,或市場租賃住房租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