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利息的計算方式
(壹)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采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
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壹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壹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采用那壹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三)復利:復利即對利息按壹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規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就要加收復利。
(四)罰息:貸款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對失約人的處罰利息叫銀行罰息。
(五)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與罰息相同,對合同違約方的懲罰措施。
(六)計息方法的制定與備案
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並告知客戶;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告知客戶;農村信用社縣聯社法人可根據所在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由農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戶。
(七)參考依據:
1.《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銀發199977號。
2.《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3251號。
3.《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銀發2005129號。
二、貸款計息方式
1 、利息計算公式:利息 = 本金×利率×存期;
2 、計息期為整年 ( 月 ) 的,計息公式為:利息 = 本金×年 ( 月 ) 數×年 ( 月 ) 利率;
3 、計息期有整年 ( 月 ) 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利息 = 本金×年 ( 月 ) 數×年 ( 月 ) 利率 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以上為貸款計息方式。
貸款利率的介紹
貸款利率又可以叫存貸款基準利率,指的是央行,也就是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到各大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它是壹種有強制性要求的利率。主要作用是方便央行調節社會的市場經濟和社會金融體系運轉的貨幣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將存貸款基準利率發布給了商業銀行後,商業銀行就會按照這個存貸款基準利率去規定貸款利率。國家若是提高存貸款基準利率,就會導致提高信貸成本、降低社會社會流動性、收縮信貸,減緩國家經濟發展速度。
貸款利息指的就是貸款人因出借貨幣資金而從借款人處獲得的報酬,同時也屬於借款人使用該資金需要支付的價格。貸款合同的本身的利率由作為貸款人的銀行亦或是其他金融機構來確定,雙方借貸的當事人只能夠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限或是下限裏面協商。如果貸款利率較高的話,借款人的還款金額將會在貸款期過了以後增加,反之則減少。
三、貸款業務中下列哪幾種計息方式是正確的()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