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不同,對於貸款的規定也是不同的,當然,拿房產證的時間也有所差異,有些銀行在辦理完抵押登記後是主動發還產權證的、有些銀行是應貸款人申請發還,目前還有部分銀行會留存產權證原件直至貸款還清再贖回,所以購房者拿到房產證的時間還跟銀行的規定有關。
怎麽辦理房產證
1、申請登記
當事人或者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如:身份證明材料,若委托他人為代理人的還應有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房屋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房屋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等。
2、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
不動產登記機構認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3、不動產登記機構查驗
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後,還應當對下列內容進行查驗: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以及授權委托書與申請主體是否壹致;
(2)權屬來源材料或者登記原因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壹致;
(3)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權籍調查成果是否完備,權屬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積是否準確;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完稅或者繳費憑證是否齊全。
4、實地查看、繳納稅費
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進行登記、在建工程抵押、不動產滅失註銷等情形,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進行實地查看(註意是可以不是必須);領取房產證之前需要先交納相關的稅費,以及公***維修基金。
5、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認為權屬清楚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將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
6、發證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根據不動產登記簿,填寫並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