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存在客觀減值證據的所有重要貸款,本行應逐項計算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按照所有重要貸款的原始實際利率貼現,如果貸款利率是可變的,則按照合同確定的當前實際利率貼現;下同)。
(2)對於有客觀減值證據的非重要貸款,銀行可以逐項或組合計算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
(3)所有沒有客觀減值證據的貸款,無論是否為重要貸款,都應根據相似的信用風險特征進行組合,判斷是否發生減值。如果有組合減值的客觀證據,應該為組合計算估計未來現金流的現值。單獨或合並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的貸款不應再包括在此類貸款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
3筆記編輯
提取貸款損失準備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果本期應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大於其賬面余額,應按差額補提減值準備,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在核定為壞賬損失時,應核銷已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金,借記本科目,貸記“客戶貸款”、“貼現”等科目。
已確認核銷的貸款損失準備以後收回的,按實際收回金額借記“客戶貸款”、“貼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公司存款”、“個人存款”,貸記“客戶貸款”、“貼現”。
貸款損失準備壹經確認,不得轉回。
貸款損失準備金應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上,有貸款損失準備的資產,應以該資產扣除貸款損失準備後的金額反映。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應在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中單獨反映。
本科目應按貸款損失準備金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銀行的貸款損失準備金余額。
4會計處理編輯器
貸款損失準備金的會計處理
1.本科目用於核算企業(銀行)貸款發生減值時計提的減值準備。
計提貸款損失準備的資產包括客戶貸款、拆借資金、貼現資產、銀團貸款、貿易融資、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再貸款和墊款。企業(保險)投保人質押貸款的減值準備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貸款損失準備的資產類別進行核算。
三、貸款損失準備金的主要會計處理
(1)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根據金融工具的確認和計量標準確定發生減值的,按照擬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本期應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大於其賬面余額的,應按差額計提;應計金額與其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對方會計分錄。
(二)對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按管理權限經批準後轉賣,借記本科目,貸記“貸款”等科目。
(三)已計提貸款損失準備的貸款價值以後收回的,在原貸款損失準備金額內,按照增加的收回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四)企業收回貸款時,應結轉貸款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金。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已計提但尚未核銷的貸款損失準備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