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並不是返錢,而是通過增加專項扣除項目,讓納稅人可以少交稅,這樣納稅人到手的收入會變多。
如今納稅門檻是月收入5000元或者是年薪6萬,本來納稅金額是在納稅人的實際收入減去納稅門檻的基礎上進行計算的,但要是其中有專項附加扣除,則要再減去專項附加扣除金額,然後再計算納稅額。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是指《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6項專項附加扣除之壹。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五章對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作了相關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納稅人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壹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貸款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壹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壹種信用活動形式,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
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例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高於短期貸款,效益性就好,但貸款期限長了就會風險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動性也變弱。因此,“三性”之間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