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退稅的概念房產證退稅是指國家按規定退還納稅人繳納的稅款。優惠退稅是稅式支出的壹種形式,即國家為鼓勵納稅人從事或擴大某種經濟活動而給予的退稅。申請退稅,需要符合退稅的條件。退稅的條件是根據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賣方必須提供家庭成員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首先要向相關稅務部門繳納個稅,在這壹年內可以重新購買房屋,然後可以憑新房信息申請退稅。此外,個人轉讓並購買5年以上自有住房,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房屋退稅條件為1,符合契稅減免政策,未減免;
2.不征收契稅;
3.房地產權屬未確認前取消轉讓;
4.法院判決的無效產權轉讓。
退稅流程(1)申請。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領取並填寫《契稅退(繳)稅申請審核表》,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相關資料。
(2)驗收和審查。征收機關確認提交的材料齊全後,應當當場受理退稅申請,並審核納稅人填寫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
(3)審批。經核實,情況屬實的,經辦人形成退稅意見,報主管局長、主任、主管局長批準後,開具退稅憑證。同時在轉入國庫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退稅手續。
未達到退稅標準的,征收部門應當給予明確答復和說明。
(4)對於部分稅款的退還,納稅人持經批準的契稅退(繳)稅申請審核表、暫存款(待結清契稅)通知書和納稅申報資料,等到契稅直接征收窗口,由窗口征收人員重新核定應納稅款並開具完稅證明,再由代理人開具退稅證明辦理退稅手續。
(5)備案。代理人將退稅憑證(第五聯)、契稅退稅申請審核表(第壹聯)等退稅資料裝訂成冊,每半年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
(5)個人在以下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折賬戶頁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