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助學貸款 - 公積金貸款條件

公積金貸款條件

法律分析:單位內員工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或連續3年簽訂1年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超過壹定期限;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公積金。

第三條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管理遵循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和金融監管的原則。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在征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後,報國務院批準。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②已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租金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如果沒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將計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 上一篇:個稅不交稅會有什麽後果?
  • 下一篇:2019鄭州河南秋季旅遊攻略(精品遊+特色主題遊線路)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