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想要提取,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買房流程:
1.本人持買賣合同,收據,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等,到當地的公積金管理部門的來申請貸款手續。
2.公積金管理部門將貸款資料傳遞到銀行。
3.銀行通知借款人和配偶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借款人和配偶持身份證與銀行工作人員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5.借款人持房屋他項權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公積金大廳開具放款通知書。
6.借款人持房屋他項權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到銀行辦理貸款發放手續。
綜上所述,公積金貸款後,裏面的錢通常是可以取出來的,但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並且需要遵守當地的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